面对群众进行调解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
为开展调解创造先决条件。调解人员应对当事人表示关切,帮助他们公平合理解决问题,以此转移双方当事人的注意力。
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
以完全公正的心态,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
善于适用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
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
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的积极力量:
帮助说服当事人。
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
找出纠纷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和纠纷中的关键人物。
把说服劝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
抓典型人、典型事:
解决一件,教育一片。
适时回访:
巩固调解成果。
共同协商解决:
涉及两个单位群众之间的纠纷,调解组织必须共同协商解决。
总结经验,推广经验:
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调解员在面对群众纠纷时,更加有效地进行调解工作,促进纠纷的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