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的户口迁入流程如下:
合法稳定住房
只要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含租赁),本人有落户意愿的非户籍人口,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夫妻投靠
依法登记结婚的省内户籍人员以夫妻投靠为由落户的,手续齐全,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社区民警调查,所长审批,无需上报分、县(市)局审批。
购房落户
办理条件:对外地人员,以拥有相应标准的、合法固定住所,以及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作为基本准入条件。允许本人、配偶、未婚子女随迁入户。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流程:申报人凭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由户籍内勤受理,社区民警写出调查材料,所长签署意见,报公安分局户政科审批。
出生婴儿落户
不论婚生或非婚生,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1周岁以内(含跨年度)出生婴儿落户由派出所户口员直接办理;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含6周岁)出生落户,由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落户;非婚生子女落户要有责任区民警调取的2名证人材料。
收养儿童落户
收养人收养14周岁以下未成年儿童,按民法典规定办理收养证后,可由收养人申报办理收养落户。须携带收养落户申请、民政局《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居委会证明,到收养人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市局复查审批落户。
居住五年以上人员落户
对在哈市居住五年以上,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固定职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前科劣迹证明,到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市局复查审批落户。
其他情况
例如,外地作家和文艺工作者落户、外地来我市小城镇投资兴办实业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落户等,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需参照相关规定和通知。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出生证明等。
根据具体落户类型,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政科,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留意政策更新,因为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及时了解和适应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