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身份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证明:
户口本
如果已经办理了收养手续,可以直接凭借户口本证明养父母关系。
事实收养
如果未办理收养手续,但存在实质的收养内容,可以按事实收养处理。但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的收养。
亲属关系公证
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境外亲属关系证明(如适用)、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
公证机关
可以到公证机关开具父子关系证明,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等。
派出所
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父子关系证明,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
亲子鉴定书
通过亲子鉴定书证明父子关系。
登记机关
到收养登记机关查询收养记录或找证人证明。
其他证据
如给付赡养费的银行流水记录、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文件、邻居的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曾经赡养过世的老人。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