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金收据的退还问题,可以总结如下: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需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可以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如果收据上写的是“订金”,可以要求退回。如果对方坚持不退,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退还。
如何退还定金
协商沟通:首先,可以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积极沟通,表达自己真实想法及观点,看是否能够达成退还定金的协议。
利用法律途径:
如果收据上写的是“订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回。
如果收据上写的是“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非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有其他法定理由,否则定金一般不可退还。
社区调解:考虑请求所在社区的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如地方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管理委员会等。
证据收集: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而需要退定金,可以通过谈判时的记录、录音等证据来证明。
特殊情况
内部认购或无销售许可证的项目:因不具备销售条件,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建议
仔细阅读定金协议:在决定退定金前,务必仔细研究与此次交易有关的定金协议内容,明确在何种情况下才能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