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退伙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退伙流程和所需材料:
符合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协议》的规定
退伙律师必须遵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和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
退伙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已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
在退伙前,退伙律师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完成所有业务、档案和财务的交接工作。
所需材料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伙登记表》原件三份;
退伙人亲笔签名的申请书原件两份(申请人死亡、除名不需提供);
有效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退伙人债权债务关系已结清及业务、财务、档案已结清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提交材料的要求
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并由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申请时需将原件递交司法行政机关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