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安机关考察
3. 担保方法
4. 回访考察
5. 考验期满不再执行
缓刑的执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判决后交付执行:
人民法院在依法确定缓刑判决后,应立即将判决交付执行。
公安机关考察: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考察。
担保方法:
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以促使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回访考察:
定期进行回访考察,以确保缓刑犯遵守规定。
考验期满不再执行:
如果缓刑犯在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原判刑罚在考验期满后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
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遵守以下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缓刑犯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前还有其他罪未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罪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