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50.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51.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52.党的组织体系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三部分组成。
5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54.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55.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56.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57.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58.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期满仍然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59.中国共产党的党徽为由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