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收费比例
货物招标:100万元以下为1.5%,100-500万元为1.1%,500-1000万元为0.8%,1000-5000万元为0.55%,5000万元以上为0.2%。
服务招标:100万元以下为1.5%,100-500万元为0.8%,500-1000万元为0.45%,1000-5000万元为0.25%,5000万元以上为0.1%。
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为1.0%,100-500万元为0.7%,500-1000万元为0.55%,1000-5000万元为0.35%,5000万元以上为0.2%。
收费方式
通常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即在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向招标人支付。
在某些情况下,招标人可能会同意在中标人履行完一定期限的服务后,按照约定的比例和计算方法分期支付中标服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支付招标代理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收费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政策或合同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